当前位置: 大文学小说> 其他类型> 大明英华> 134章 知政失而在草野(2/4)

134章 知政失而在草野(2/4)

以派化繁为简地理解了一下,就是,自己需要说服鲁王朱寿鋐,将鲁藩的宗室成员,依照势力大小,划分对于兖州煤矿的持股比例,进行每年分润。

    这看起来是将鲁王自己碗里的肉剜出去不少,但其实是分担了政治风险,用钱堵住下级宗室成员的嘴,别因为眼红鲁王和泰兴王父子坐享煤矿利润,而去皇帝跟前说坏话。

    万莫小瞧了明代这些藩地内勾心斗角的激烈程度,就连仪宾,也就是郡主县主们的丈夫,都得小心。

    毕竟就在十几年前,湖北的楚藩,便发生过仪宾揭发第九代楚王并非朱家血脉的案子,或许动机只是为了将那一任的楚王弄下王座、让自己的大舅哥坐上去。

    而郑海珠,想倚靠鲁藩这棵大树,尝试股份制公司,她的目的,当然不仅仅是避免鲁王朱寿鋐陷入“宫斗剧”。

    她在代表文官权力的黄尊素、卢象升、孙元化身上押了注,在代表西学东渐的徐光启身上押了注,在代表皇权的太监刘时敏身上押了注,在代表军队武力和海上贸易权的毛文龙、颜思齐身上押了注,但这些,还不够。

    与刚穿越来、只能从韩府的雇仆做起不同,现在她有了一点点资本与实力,就要让自己、毛文龙、颜思齐都有话语权的“濠明商社”,以及自己有完全话语权的航运保险社,像后世的“法人”股东一样,通过股权渗透,进入鲁藩的经济帝国。

    这些时日,郑海珠观察朱以派,即使他已算得宗藩里的清流,也仍然开口闭口“我朱家”。

    不妨尝试新的经济模式,是否会一点点瓦解“我朱家”、“九千岁”这些家天下或者个人极权的外壳。

    这种可以抄作业的模式,就是公司制。

    公司制在真实历史上的开创者,乃是荷兰。

    而如今的时空下,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狡猾而野心勃勃的成员们,郑海珠在福建月港和台南已经领教过。

    无可否认的是,东印度公司的架构,是先进的。

    只有将出资方和管理方分开,将商业主体从个人权威中剥离出来,将无限责任变成有限责任,将股份变成可以转让甚至流通的金融资本,商业主体的所有者也好,经营者也好,心态与眼界才能真正地开阔起来。

    “公司”的本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