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4 田边断案(下)(2/6)
乡人们面面相觑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“许止弑君”本就是春秋时的一个著名公案,涉及了伦理、法律、动机等等多方面的内容,就算是个法律专家在这里,恐怕一时也说不清楚,而且《春秋》、《左传》、《谷梁传》,包括前汉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在内,这些儒家的经典著作对此事也都是评价不一,何况这些不识字的乡人呢?
荀贞等了会儿,见无人答话,又说道:“这许止虽然毒杀了他的父亲、许国的国君,但本意却是出於孝心。如果因此就指责他弑君,定他的罪,那么我且问尔等:以后还有谁敢再给君父献药呢?”
——事实上,许止在献药这件事是有做错的地方的。按照礼,儿子、臣子给父亲、君上献药,必须满足两个条件,一个是献药前儿子、臣子要先尝,一个是如果不是三代以上行医的医家,是不能请来开药的。依照《谷梁传》的说法,许止在献药前没有尝药;而又依照当代经学大师服虔的说法,许止其实是尝了药的,只是他找的这个医生不是出自三代行医的医家。
——不管许止有没有做错,也不管他是在什么地方做错了,有一点是没错的,那就是他的确是个孝子,因为在他父亲死后,他非常自责,放弃了继承君位,选择了自我流放,流亡去了晋国,自己整日悲泣,没等到第二年就死去了。
这些曲折的内情荀贞没必要对乡民们说,他顿了顿,见乡人都露出了深思的神色,接着说道:“前汉大贤董公仲舒认为,许止虽毒杀了他的父亲,本意却是因‘孝’,故此不当罪之。此即:君子原心。今程三与王甲争斗,王甲以刀刺之,程三之子为救父而伤程三,非欲殴父,而实为误伤。这不是律法上规定的‘殴父’之意。我以为,应如许止故事,不当罪之。”
一言既出,程三和他的儿子呆若木鸡,不敢相信。王甲急了,膝行趋前,叫嚷道:“怎么不当罪?明明就是殴父,为何不当罪?君判案不公,小人不服!”
荀贞勃然变色:“王甲,你和程三素来不和,今日因言争斗,竟至拔刀相刺!要非程三之子救父,你可知,若你这一刀落到实处,就凭你这一刀,我就能治你一个斗伤、乃至斗杀之罪么?你不感谢程三之子,反而还胡搅蛮缠,要告他殴父。你这是必欲要置他於死地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