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9章 各显神通(1/3)
来到刑警队之后,施母第一时间就在找自己儿子,叶国飞告诉她,施彪被带到派出所去了,他是因为袭击执法人员,算是治安事件,与刑警队接下来要调查的事无关。
这时施母才算彻底明白,不管她说什么,梅志超犯再大的罪,都与施彪无关,因为两人的性质完全不一样。
而且施母并不清楚,施彪、瘦子几个人,已经在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,分别处于拘留5天到15天的处罚。
而这一切,都是施母造成的。
叶国飞在对梅志超做笔录时,才知道他在一中读书,跟自己的弟弟是同学。
梅志超非常坦然,承认自己搞了一个服装小作坊,只是组织几个没有正式工作的裁缝在一起,严格地说,只是个体户联盟,不是什么服装厂。
当叶国飞问他这个联盟由谁牵头负责时,他毫不犹豫承认是自己。
坐在隔壁房间的曹玲闻言,立即走过来说自己是合伙人。
她反应过来了,昨天是梅志超跟涂国萍、李红霞和郑美枝签的协议,想改都来不及了。
这时施凤也赶到了刑警队,也从门口起来,承认她也是合伙人。
叶国飞认识她,知道她是薛斌的未婚妻,叶国飞和薛斌是战友。
叶国飞让她们俩进来,关上门问道:“你们想干什么?你们以为这么做,可以减轻他的责任吗?实话跟你们说,他办服装厂这个情况,我们还是刚刚了解,具体是什么性质还不清楚,等一会儿我要向领导汇报。
但有一点我清楚,如果这算是犯罪性质的话,他一个人办厂子,那是个体犯罪,如果你们两个都加上去,那就是团伙犯罪。
假如是同样的罪责,团伙犯罪永远比个体犯罪要严重的多,你们明白吗?”
梅志超立即说道:“警察同志,我说了我们不是服装厂,只是一个小作坊,这几个个体户联合在一起的。
至于她们两个一直以为是跟我合伙,是因为我家里很穷,没有钱,我找她们两个借了钱。
而且我们小作坊也需要人帮忙,所以有时我也找她们两个过来帮忙,她们以为我们是合伙人。”
虽然施凤绝对不是合伙人,梅志超这个时候之所以把她拉进来,那是因为施凤已经主动说自己是合伙人,现在再否认的话,她岂不是向警方作伪证吗?
叶国飞觉得梅志超的这种解释是可信的,于是对施凤和曹玲说道:“你们先在隔壁坐一下吧,这事的结果还不一定是怎么回事,我还得向领导汇报。”
叶国飞立即回到办公室,给坐镇在工商局的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