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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 征辟令(1/3)

朔日,德阳殿内! 内朝议会,刘辩手中拿着由尚书台整合拟定,太傅府、太师府及三公府确认无误的朝廷政令仔细阅读。 同时殿中袁隗、卢植、崔烈、刘弘及尚书令郑泰并列而立。 诏示内容为: 其一,自光熹元年九月初十诏令全国,废除卖官鬻爵之策,朝廷官职爵位无论高低皆不得买卖。 其二,先后两次党锢之祸皆由朝中奸佞宦臣迫害朝廷清正之臣引起,特为故太尉陈蕃、大将军窦武等忠正之士平反清冤,并刻碑记录其事迹供后世传扬! 其三,灵桓二帝以来,朝中多宦官佞臣霍乱朝政,迫害清正之臣,今将其众列为奸党,昭示天下。 其三,征召名士及士族子弟入京担任官职,地方亦可向朝廷举荐。 其四,党锢之祸波及太学,今特诏令各地学子皆可入太学求学,并广开言路。 其五,桓灵以来,宦官掌朝政以乱天下,导致民生凋敝,方有如今黄巾、白波、黑山之祸,今特昭示天下,朝廷整饬吏治,任用贤能之士,以仁政治理地方,轻徭役、减赋税。 其六,黄巾以来,各州郡多战死之骨,田间无劳作之民,路间多背井离乡之流民,今诏命各州牧太守,在地方施行屯田之策,吸纳无主流民安身。 其七,诏命各地郡守招募常备军以备平叛安民所用,各郡常备军人数不得过万,以致田间荒芜,无人劳作。若有私自藏兵轻则免职,重则以谋反罪论处,夷灭三族。 其八,各州、郡、县所任职之主官,皆由朝廷任命,地方州牧、太守可向朝廷举荐人才,皆无权利私自任命下属职官。 其九,大汉十三州由原郡、县两级改为州、郡、县三级行政,各地县令、郡守皆服从上级主政官员领导,不得无故不尊指令。 其十,各县、郡、州主政官员当竭力治理地方,对于叛军当施行仁义,以安抚为主,剿灭次之。 十一,各州、郡、县无朝廷诏命不得无故征伐,侵略地方,佣兵自重且征伐相邻者以谋反罪论处,夷灭三族。 十二,地方郡守所招募常备军完整建制后,以所在郡命命名,由朝廷委派中郎将为督军,督郡军兵马、州级设立都督以将军出任,统辖各郡督军。 刘辩见尚书台所拟定朝廷政令与在朝议中所定政令无误。 随即命令尚书台照会太傅、太师及三公府,择日制成新朝十二政令并迅速下发,传达至天下十三州一百零五郡。 刘辩而后问向郑泰。 “朕欲征辟名士入朝,郑尚书立即草拟求贤令,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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