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:便归来,平生万事,那堪回首!(3/7)
告人作为高级商品经理,是经办人和主要负责人,其具有选择向哪些供应商采购的职权,其利用职权要求供应商收取货款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,为自己谋取本职工作以外的利益,对单位没有造成任何经济上的损失,所以只能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。你的这个案子,跟这个很像,所以,罪名基本就确定了,这个可以不用再花时间去考虑。”律师说道。“好的,我明白了。那这个罪名的量刑目前是怎么样的?”宁致远问道。“简单来讲,就是根据最终认定的金额来,有两档,如果受贿金额数额较大(100万以下)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如果受贿金额数额巨大(通常指100万元以上)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可以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。”律师说道。“就是20万一年喽相当于,也就是说,如果争取有判缓刑的机会的话,金额就不能超过60万,对吗,因为我听别人说超过三年就没有机会判缓刑了,是这样吗?”宁致远问道。“理论上可以这么讲,你要是想判缓刑,有两种可能,第一,金额不超过60万;第二,如果金额超过了60万,法律规定了对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,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;对于有自首情节的,可以根据其自首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”律师说道。“让我思考一下。”宁致远说道。“我已经帮你分析过了,也是我想要跟你聊的第二点,我详细跟你说下这其中的道理,你自己在心里对标下,已经发生的不可能再回去的事情,你就不要再纠结了,要坦然面对当下所处的情景,这个要你自己心里清楚,我也要提醒你一点,所有的想法我们后面都要有证据支撑的,不是想想的,所以,我们也尽量少做无用功,希望你能听明白我的意思。”律师不紧不慢的说道。“我能明白,您请说”,宁致远回答道。“好,第二点就是关于受贿款的问题,首先我跟你说下什么时候退回受贿款能判无罪,像你的这类案件,一般情况下,只要公司不报案,公安机关就不会主动立案,不立案或者撒案都不会渉嫌到刑事犯罪,这是最好的情况。要么就是如果有非法收受贿赂的情况,在公司发现之前主动说明情况,并且将全部违法所得如数退出,可以争取公司不去报案;或者如果了解到公司正在准备材料去报案,这时也可以主动承认,并退出违法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