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 辱母者死(3/4)
动手!”小阿五几乎在同一时间用小胳膊肘怼了一下父亲。黑汉智商重新上线,刷的一声拔出刀来,大声道:“诺!”向刚才骂娘的那人逼去。“我我我不知道!我真的不知道啊!”那人万万没想到骂了句娘居然招来杀身之祸,已吓得六神无主,竟连逃跑也忘了,只是颤声道:“三爷,三爷救我!”其他几人一来怕惹祸上身,二来没有杜三爷的命令,谁敢上前相救?杜三爷明知这个少年在恫疑虚喝,因为就算他是大大的甲族豪门,正宗的膏粱华胄,也断没有凭这一句话就杀人的道理。这种情况下杀了人,就算是贵族子弟,也未必能全身而退。可他不敢赌。万一这小子是个愣头青,平日里无法无天惯了,那怎么办?万一见了血,惹起黑汉凶性,乱杀一通怎么办?万一这小人真的权势通天,弄个自卫杀人或者灭口什么的怎么办?出现以上这些情况的可能性不大,但不能说没有。其实死个手下倒没什么,但这里的事绝对不能引人注目,这可是上面特意交代过的!如果真和这个贵族发生流血冲突,那这里的事可能就盖不住了。为了避免事态扩大,杜三爷回手就抽了手下一个巴掌:“还不马上向公子请罪?!”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注:①王扬为了一句骂人话就吩咐黑汉杀人,这种行为以现代眼光看来纯属无理取闹,借题发挥。但中古时代尚存报仇之风,尤其涉及双亲之事。比如后汉时的阳球,“郡吏有辱其母者,球结少年数十人,杀吏,灭其家,由是知名”。(《后汉书·酷吏列传》)南北朝时北周律“禁天下报仇,犯者以杀人者论”;梁武帝诏:“不得挟以私仇而相报复。若有犯者,严加裁问。”一南一北皆明令禁报仇,针对的古代社会遗留下的复仇风俗。所以即便精明如杜三爷也不能完全拿准王扬的脉,因为在他的眼里,王扬真的可能因为这句话就杀人。②网络上流传一种对于士族的误解,彷佛士族对庶民享有生杀大权,其实并非如此,当时即便是自己的奴仆也不能随意杀之。比如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:“宋广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酷暴,杀婢媵,翼之子法朗告之,敬则付山阴狱杀之。”这是高门妾氏杀人,所以以命偿命。再举一个士族本身的例子,吴兴沈氏沈文秀做建康令,“坐为寻阳王鞭杀私奴,免官,加杖一百”(《宋书·沈文秀传》),以官身为王杀人,不偿命,但也要受到惩处。北朝也是如此。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