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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我审审稿(1/8)

    (上次发了一篇,差评如潮。还是继续走年代文的路线吧,各位帮我看看……)书名:柳家做得,我做不得?内容大概:参考书名。正文:一九九二年,春。位于位于宿、徐两市交界处的孟家庄,本以为迎来了温暖的阳春三月。没成想,一场不期而遇的倒春寒打散了枝头上的桃花,落得个一地沆瀣。庄南是山,庄北是河。在这片两省之交、两市之交的大地上,孟家庄只不过是许多自然村中的一个。这个庄子的可耕种土地并不多,庄南的矮山占据了一半。余下的耕地大多聚于庄北,一直到那条河为界……那条修建于五十年代的北大河。河沿上,孟卫东懒懒的躺在草丛里,任由阳光穿过枝条倾洒在他的身上。轻柔的春风捉弄着膝盖处的破洞,无时无刻地不在提醒着他——这是九十年代初的苏北农村。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来到一九九二年。更不知道数月来所经历的一切,是普通人生死之间的执念;又或是庄周晓梦,遇到的那只蝴蝶!他留存在脑海中的唯一印象,只有砸坏手机时的火光一片……唉,他喃喃的叹了口气,心中隐约有些后悔!不就是消费数千仍是LV1摇光吗?哪至于和手机置气?要不是冲动之下砸坏了手机,自己大概仍舒服的窝在沙发里!这年头,去南方打工是行不通的。一来自己年纪尚小,堪堪十四;二来即便搞到身份证,他也是没胆子去的。毕竟,查户口的一句话就能让他半年白干!继续读书?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。可惜他没有选择权,因为在他上头还有个正在四九城读大学的大哥!如果记忆不差,今晚父母就要跟他摊牌了——家徒四壁,无以为继,只能委屈你下学种地了!去城里做生意?不说多的,起码得有几十块钱本钱吧?!还得再想想……好不容易重活一回,总不能被尿给憋死吧?!想到这里,孟卫东忍不住又是叹了口气!距离他不远处,有一群面黄肌瘦的孩童。他们或蹲下、或弯腰的寻找着毛嘀咕,宛如春天里觅着草儿的牛马。毛嘀咕是这一片的土话,有的地方叫麻梭,是一种在农村地区常见的植物。当它的外皮呈现棕红色之后,便可以剥开来吃里面的白色棉絮,味道清甜。在这青黄不接的四月,它聊以填充半大小子的饥肠辘辘。“叔!二叔!”有衣衫不整的半大小子,从远处跑来。孟卫东抬起头来,却被前面的一洞雪白亮瞎了眼:“杜薇!你好歹也是大队长的闺女,一举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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