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114章 恩情(3/4)
闻上提到了缴获赃款,唐璜父母抱着侥幸的心理去了治安署。那时候,唐璜也跟着去了治安署。刚巧看到了隔壁一群刚被警方从‘颅骨’解救出来的少女,正齐刷刷梨花带雨的对着治安官哭诉。好像是在为某个,已经被判决的‘颅骨’诈骗团伙高层求情。“治安官叔叔,秦先生是好人啊,他其实一直在暗中帮我们逃命,要不是他的话,我们姐妹里面,很多人恐怕都要死于黑手了。”“您一定要从轻处罚啊,他不是诈骗犯,他没有伤害任何人,他参与的每一次诈骗活动,也都是为了暗中搜集证据,你们,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一个好人啊!”“我是被爸妈输光了钱送进来卖身的……要不是秦先生,我下半辈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类似的言论在隔壁层出不穷。唐璜也就来了点好奇心,想要一窥究竟。定睛一看,顿时看到了让自己终身难忘的一幕。那个在一年前,原本应该在毕业典礼上,站在万众瞩目领奖台上发表感言的天才,眸色依旧还是恍若星辰。只是以前的长发剪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,还染成了红毛。天才跌落凡尘,可依旧耀眼。棱角分明的面庞噙着桀骜两个字,就算是戴着手铐,依旧还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淡定模样。似乎早就料到了会有落网这么一天。后来唐璜特别关注了这起大型诈骗、人口拐卖团伙的判决。“犯罪嫌疑人秦某,祖籍煲汤省,户籍冀州市,‘颅骨’最年轻的高层,代号‘人中龙凤’,因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”“考虑到本庭搜集到的证据,对秦某犯罪事实存在争议的点过多,再考虑秦某家庭状况,本庭从轻判决。”秦殇一开始就是被判了三年。当然,这也是因为有部分受害者,帮忙找检方和法院提供各种证据,证明他加入‘颅骨’的本意,并非是谋利或者扰乱社会治安的缘故。但秦殇进入‘颅骨’,成为高层是既定事实。公民的义务是检举犯罪行为,而不是私自利用个人行为,履行极端的正义。更何况法院又不傻,深度调查秦殇背景,就能查出来他母亲就是因为‘颅骨’被逼跳楼。他做这些的出发点,到底是为了帮助受害者还是复仇,很难界定。法律上,这两点都不支持。因为他的行为就不符合法律流程。只能念在他没有造成公民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轻判。但毕竟他属于‘颅骨’这个高层集体。‘颅骨’一共造成了以数个小目标为单位的居民损失啊,想从轻处罚也轻不到哪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