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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5章 大生意(2/5)

不足13.9平方米,房价更是高到惊人,位居世界前列。不仅如此,这条政策还衍生了香江特有的土地特权阶层,不少人选择向开发商转卖“丁权”作为生财之道。而且,在许多年以后,大批当年的新界人早已移居海外,但由于政策缺乏限制,不管这名“男丁”是否在香江长大,并居住在香江,是否说中文,只要他年满十八岁便有权回香江拿地建楼,而且“丁权”和建成后的住宅均可以转售。因为不少人手中的“丁权”根本用不上,时有新界村落的村长带头与开发商合作,收集村民的丁权建成豪宅出售。许多村民并不介意卖出丁权——在生育率徘徊不前的香港,不少原居民家庭子女众多,甚至生育近十个子女也不鲜见。在购买者角度来看,丁屋跟别墅没有区别。但在开发商的角度,买‘丁权’比向政府购买低密度住宅土地要划算得多,在建筑方面的限制也少得多。即便算上购买丁权和补地价,这依然是一门利润极其丰厚的生意。几十年后,如在新界粉岭地区,收购丁权连地价约需花费两百万港纸,加上转卖手续、建筑成本,一幢“丁屋别墅”总成本基本到不了四百万。但售价通常高达八百万-一千万港纸!在一些景观优越的地段,“丁屋”变身售价数千万港元的豪宅也不鲜见,利润高百分之两百,甚至还要更多!眼见林泽豪陷入了沉思,卫义信明白,他一定懂得这其中的利弊。深吸一口气,卫义先开始沉声道:“根据新界乡议局的统计,拥有“丁屋”权利的新界男性居民共有二十四万人,随着他们不断生育,丁屋的需求有增无减。”“子又有子,子又有孙;子子孙孙,无穷匮也。”“目前政府留作“乡村式发展”的逾一千两百公顷土地,如果用以建造三层高丁屋只可建约九万幢。”“然而,这部分土地储备如果用以建筑普通的高楼住宅,按每个住宅平均六百平方英尺计算,足以建造逾一百三十万套住宅单位。”“根据每年新住宅需求量的估算,最起码能满足香江未来五十年的居住需求。”林泽豪挑了挑眉毛,道:“这也怪不得别人,谁让当初你们抢占了人家的土地呢。”要知道,新界的土地在港英政府殖民之前,是归新界人民私有的。而港英政府殖民后把土地变为政府公有,自然引起新界人的不满,游行抗议,甚至是暴力冲突,当时屡见不鲜。毕竟,土地是根基,你强占了人家的根基,肯定跟你玩命。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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