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二章地下城的英雄路克(3/5)
尼·贾米尔先看上的。伊斯塔眷族在整个欧拉丽当中,虽然不能说是能够和洛基眷族,芙蕾雅眷族这两个最强眷族相提并论,但也算是整个欧拉丽的一流梯队。而且,洛基是个女同,看不上男人,自然不会跟她抢。这家伙要是长得太帅,万一把艾丝给迷住了,咱可就亏大了——当时喝醉酒后的洛基是这么说的。至于芙蕾雅,看了一眼路克以后,发现他的灵魂只是普通人的灵魂,并没有如同外貌一般闪耀。也就丧失了对路克的唯一一点兴趣。就这样,欧拉丽两大眷族对路克不感兴趣,下面的一流梯队忌惮伊斯塔眷族的实力,外加上他们的主神本来也都是伊斯塔的常客。就没想着为了一个“花瓶”拼命。地下城路克是叫苦不送。出不去,也进不来。甚至连找个主神加入眷族都没办法,直接进入一条死路。在欧拉丽的一个旅馆当中坐吃山穷数月,眼看着兜里积攒的钱财要彻底耗光,走投无路的时候。迷雾空间,来了。能力共享以后,在整个欧拉丽众神目瞪口呆的眼神中,地下城路克雄赳赳气昂昂的一路横冲直撞,在众目睽睽之下砍断了芙里尼·贾米尔的猪头。更是当着众神的面,将主神伊斯塔拖进了房间。直到三天以后,面色发白的伊斯塔才被眷族成员从房间当中搀扶着走了出来。至此,一战成名。然后,整个欧拉丽就掀起了一场新的狂风暴雨。当然,不是因为路克的渎神行为。对于这个世界活了不知道多少亿年的众神来说,只不过是相当于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已。他们当年的玩法,可比路克要疯狂的多,也自然不在意路克是怎么报复伊斯塔的。甚至还有不少女神还跟伊斯塔打听,这位新英雄的“滋味”如何?而是,众神对英雄的角逐。在地下城的世界中,神明是在不知道多少年以前,诞生出来的生命体。他们强大,完美,几乎能做到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。一开始还好,这群神明沉浸在了“诸神游戏”当中,在规定好的故事情节当中,扮演着各自的角色。什么奥林匹斯众神,北欧众神一个个玩得不亦乐乎。但是,过了不知道多少千万年以后。诸神厌倦了这种游戏。无论怎么变化,无论怎么演奏,这终究只是虚假的游戏而已。他们想要的,是真正的游乐园,而不是由自己扮演的无聊话剧!于是,在诸神的期待下,他们发现了现世。在这片大地上,不存在能够威胁到诸神的生物。但是,这些生灵却有着独属于自己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