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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33【太守审案】(4/8)

人,当以过失杀人论处,打死一个赎铜120斤。按一贯钱五斤铜来算,审案时失手打死一人,罚钱24贯就能免除罪行。

    朱铭让属下疲劳审讯,已经算非常仁慈了,他本可以往死里打的。

    “各官就位!”

    州官们陆陆续续进入大堂,就连州学校长都在,把大堂两边坐得满满当当。

    通判李道冲,坐在左首第一位。

    支使吴懋,坐在右首第一位,他要负责记录审案过程。

    录事参军和司理参军,分别坐在主位的左右,他们算是主审官的助手。

    司法参军单独坐在角落,他要为判刑提供法律依据。

    “太守升堂!”

    朱铭阔步从内堂走出,端端正正坐在主位。

    “喊堂威!”

    “威~~~~武~~~~”

    衙差手持拄着水火棍,棍子不断击打地面,扯开嗓子齐声大吼。

    包括戴承嗣在内的听审百姓,瞬间被堂威的气势震慑,纷纷坐直了身体肃然等候。

    朱铭猛拍醒木,说道:“带上诉人曾孝端上堂!”

    曾孝端被领到堂下站立,朝朱铭拱手作揖,随即被公差验明正身。

    宋代审案,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下跪。

    衙门设有两块木牌,一块叫“词讼牌”,不着急的案子在此投状,官员收到诉状择日开庭。另一块叫“屈牌”,有紧急案件或者重大冤屈,在此投状并等待,官员会尽快安排审理。

    原告和被告在开庭的时候,都是“立于庭下”,而非全程跪着参与。

    但也有例外,存世的《宋高宗书孝经马和之绘图册》,画中有两个犯人接受审讯,一个跪着,一个站着。这让历史研究者颇为费解,搞不明白跪着那人是啥情况。

    朱铭问道:“诉状可在?”

    “诉状已收到。”黄珪开始念诉状,大致内容为:状告堂兄曾孝素,逼奸妻子和女侍,勾结胥吏诬告其母。

    朱铭说道:“带犯人曾孝素上堂!”

    曾孝素被拖上来,这货已经睡饱了,但吓得双腿发软,直接瘫在堂下。

    面对问询,曾孝素只能照实说来,又哀求道:“冯氏之死俺是出于无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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